一位医政工作者的“医改梦”

2015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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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翔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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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准点,也是评价医改方案的金标准。

对医改方案的评价,必须建立在对疾病和健康服务根本规律、属性认知的基础之上。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是政府行为,绝非个人行为,不能推向市场。

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准点,也是评价医改方案的金标准。

新医改方案比较明确地体现了非市场化的正确价值取向,“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等主要改革措施,及明确承诺“3年内政府投入8500亿”,都是十七大主报告精神的体现,也是政府勇于担责、体现宪法责任之举,这是本轮医改成功的最可靠保障。

当然,新方案的出台,还仅仅是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正确的价值取向上迈出的第一步,今后,还有一系列配套的重大举措需要缜密论证、精心构思、审慎布局。举其要者,笔者以为,有以下三个目标,是近期医改深化落实的首要工作。政府必须组织相关部门的力量,有的放矢地筹划。

第一,国家必须高调地建立民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免费享受制度,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为行政主体,其从业人员为国家公职人员,公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法定服务领域形成的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明确定位为行政法律关系,其侵权损害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

这是医改近期的“锚固性目标”,政府应当尽快出台分期实现的时间表。

这个目标的锚固锁定,是医改真正成功、快速成功、避免倒退、规避反复的保证。

这个目标,一定要,也一定能够很快达到。理由,只需要以下两点就足够了:首先,这是党的十七大的既定方针,也是人类普适的文明准则。

其次,改革开放已经使得社会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实力、获取了足够的财富积累,政府、国家公权力架构与人民共享改革经济成果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二,必须颠覆性地重构和改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具体,有两件事是重点:

首先,诸险合一、建立统一全民医保体系。

目前政府提供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的现状可谓险种林立、多头管理、制度摩擦、管理成本增加,且缺乏总体规划、缺乏相互衔接、缺乏公平机制、缺乏管理效率。因此,合并山头、诸险合一,促成医保体系由繁杂、低效向统一、高效转变,最终形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当务之急。

其次,在名称上,有必要对不同性质的两种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以区别。

政府供给、市场供给的两种疾病风险分担机制,有其一致性和互补性,但是,毕竟也有十多个方面的差异。加之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还不够完美,社会感召力还比较弱小,因此,有必要在名称上,对两者加以区分。

政府供给的医疗保障机制,可以命名为“社会健康照护”,对应的英文译名可以用Health and Social Care。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仍用“医疗保险”一词,英文译名对应以Social Health Insurance。建议在今后制定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时,注意区分使用。

第三,与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有关的一切部门的从业人员,要多读书、勤思考和精辨理,切实把握人类普适文明伦理准则、宪政要义和有关领域的专业科学规律,并以之指导、规范实践工作,不说、少说外行话,不做、少做疯狂事,少些唯上、多些唯实,少些盲目跟风、多些民主决策,少些朝令夕改、多些科学作为,少些一意孤行、多些依法行政。

(作者:胡晓翔,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与卫生监督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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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改梦,工作者,医政,医疗卫生,医改,政府,保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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