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深化器官移植 落实“依法治国”

2015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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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 李则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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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后的基金会将致力于推动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建设,以及人道主义救助,并在责任担当、组织定位、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实现改革。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再次发力。

2015年1月29日,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四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筹备会议,在北京如期召开,会议由基金会理事、中国OPO联盟执行主席叶启发教授主持。

会议的召开地正是基金会的新址。1995年,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奠基者裘法祖教授在湖北武汉创建了该基金会,但由于种种原因,基金会一直没有发挥作用。2013年9月基金会启动换届,黄洁夫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长。经过一年的整改工作,完成了与上一届理事会在各层面的“切割”,基金会总部正式从湖北武汉移至北京。今年全国两会后,基金会有关工作人员将陆续到位,正式开展工作。

刘秀琴女士作为基金会新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在此次会议中表示,“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和加强社会组织立法’的精神,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将有一个大踏步的前进。”

基金会重启: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再次发力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墓基金会,宗旨是推动我国器官移植事业遵循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公认伦理准则的健康发展。在国务院领导及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党组织关心与支持下,现在重新启动工作。而重启后的基金会将致力于推动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建设,以及配合红十字会进行人道主义救助等,并在责任担当、组织定位、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实现改革。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再次发力。

健康界在此次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中国肝移植注册中心由香港大学转至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管理;委托基金会对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简称:COTRS)进行管理,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海波教授负责管理COTRS技术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取得财政部支持,财政部以每年2000万的专项经费支持COTRS运行和建设。

会议上还了解到,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简称:COPO)第一届主席团名单及章程已经下发,全国划分为七个大区,各区将各自积极开展器官获取工作,进一步探索适合中国器官捐献工作的模式,半年到一年后获得较成熟的经验后,再召集会议共同分享。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的救助,联盟各区应借鉴国际经验,如西班牙模式,秉承“器官是生命的礼物”原则,探索符合自己的机制。

同时,基金会正在积极筹备,主编第一版《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汇集国际成熟的经验及有关技术准则、法规等,成为指导中国器官捐献工作的“案头书”,拟今年下半年正式出版。

与会专家代表承诺:建立公正、透明、阳光的基金会

在专家委员会筹备会议上,理事长黄洁夫发动来自全国器官移植与器官捐献、医学伦理学、法学、新闻媒体等领域内的专家集体签署了《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承诺:严格遵守基金会章程,自愿参与基金会工作,不谋取任何个人名利,把基金会建设成为公正、透明、阳光的基金会。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遵循国务院2007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卫生计生委2013年《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按照2013年卫生计生委OTC发布的《杭州决议》,将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移植服务的要求作为我们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我们将积极推动和参与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作为我们移植医疗服务中的唯一来源,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人性光辉在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中发扬光大,为我国的移植事业的进步,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承诺书中“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作为移植医疗服务中的唯一来源”是此次会议重点强调的内容,我国作为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第二大国,器官来源一直是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同时也是国际社会诟病最多的地方。为此,根据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基本国情,我国在2010年启动了公民逝世后器官自愿捐献的试点工作,2013年全面启动,到今年已经取得较大的成绩,公民自愿捐献作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在移植界已经达成了高度的共识,而这也将引领中国器官移植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聚焦“依法治国”--移植事业法治化里程碑事件

  • 2007年3月,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颁布,中国器官捐献体系全面启动。

  •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器官买卖罪”,司法与相关部门也共同制定了严格的死囚器官捐献与获取的有关规定。

  • 2013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形成了中国器官捐献的部门法规,以确保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器官来源,严格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死亡判定标准和程序(脑死亡、心死亡、心脑双死亡),建立完善的器官获取组织OPO和专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强制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实施器官分配,实现器官分配公开、公正、透明、可溯源。

  • 2013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OTC发布《杭州决议》,38家医院承诺停用死囚器官。

  • 2015年1月1日起,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宣布我国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专家委员会声音:

石炳毅 强势学科也要守规矩

谈到器官捐献,从去年12月底我院的肝、肾、肺移植就已全面使用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作为移植供体。一直以来,器官移植在我院属于比较强势的学科,如果做的例数减少,很可能对医院的业务有一定的影响,但为了规范行业秩序,我们强制性规定使用COTRS器官分配系统,今后也将继续巩固和完善。

陈忠华 面对社会舆论可巧妙的引经据典化解矛盾

有些名臣之所以成为名臣,是因为他们的建议和提案代表了一个时代,既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政治要求,又代表了民生的要求,所以能被历史记录下来,黄部长就是为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改革付出巨大工作的人。我建议在面对社会时,可以引用一些经典。例如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林肯说的一句名言“一个裂开的房子是站立不住的,而我不希望这个房子塌下去,我所希望的是它结束分裂,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事实上,我们也正处在这样一个艰难的时期,使用死囚器官和使用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是一个矛盾存在的两个体系,是不能共存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个人也做了10多年的科研工作,所以及早的厘清这件事是势在必行的。

薛武军 摒弃“中国特色”式医疗服务大力发展器官捐献事业

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发展了3、4年的时间,虽然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但也艰难的发展起来了。我有两点建议,一是希望今后对器官捐献的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和红会下的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能有机的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二是由于我们国家的器官捐献事业是建立在30多年临床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的,而临床服务体系有着中国特色,那就是各个省圈定各自的临床中心,有各自的特点,如此一来,完全照搬国外经验,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我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参考现有国情,大力度的把器官捐献事业做起来。

霍枫 亟待探索出基金会下OPO的经费支持体系

首先,我想说的是我们医院2013年主动停止了使用死囚器官进行移植,所以黄部长说今年1月1日起将公民捐献作为器官移植供体唯一来源时,我觉得充满了信心;其次,说到这个基金会的重启,我在想,西班牙和欧洲国家器官获取的模式和我们国家OPO的模式非常的相似,唯一不同的就是经费的来源,如果基金会能把OPO的经费采取预算拨款的形式下发,而我们对器官获取所得费用又上缴到基金会。因此,能不能探索在基金会下采取对OPO的经费支持,形成我们国家自己的OPO模式。

何晓顺 坚定支持公民自愿捐献

坚定支持使用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为器官移植的唯一来源,我们医院近两年停用死囚器官后,公民自愿捐献工作开展顺利,也很好的保证移植医疗的质量和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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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金会,器官,移植,捐献,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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