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向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地区收答卷

201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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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然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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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民政部网站发布消息,民政部、发改委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报送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材料。

2014年7月,民政部、发改委联合确定了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为了解各试点地区的工作进展和明确下一阶段任务,近日,民政部、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报送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和试点进展情况两项材料。

工作计划需提交内容为:主要目标、拟出台政策文件、具体工作举措、重大项目、时间安排和创新举措等。进展情况建议包含工作成效、取得经验及存在问题等。

通知要求,材料以省为单位报送至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并鼓励上报试点过程中涌现出的其它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原文

民办函〔2014〕44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今年7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确定了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为全面掌握各个试点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有益经验,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现请你们提供以下材料:

一、试点工作计划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抓紧上报试点地区近期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主要目标、拟出台政策文件、具体工作举措、重大项目、时间安排和创新举措等。

二、试点进展情况

请各地上报试点地区自7月底以来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进展、成效、取得的经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并将已出台的政策文件附后。

请以省为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民政部将择优发布在部门户网站"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栏目中,供各地交流学习。同时,对于在试点过程中涌现出的其它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请及时报两部门。

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2日

联系人:张晓峰王玄

联系电话:010-58123250,58123258

邮箱:3174170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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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服务业,民政部,答卷,试点,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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