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家联手执法部门痛击“山寨医院 ”

201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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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家医院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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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维权的阶段性进展,也表明中国政府严格执行保护知识产权法的态度,会对医疗领域的侵权行为严惩不贷。

2014年12月9日和睦家医疗(下称“和睦家”)宣布,贵州省威宁县工商部门已对毕节市威宁县侵犯和睦家品牌和商标的“威宁和睦家医院”做出处罚决定。贵州省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包括对于违规者处以81,300人民币的罚款,并勒令停止以任何形式使用和睦家的注册标识。医疗行业的侵权行为不仅给中国商业环境带来恶劣影响,也严重误导患者。和睦家联合执法部门打击侵权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品牌声誉,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此次维权的阶段性进展,也表明中国政府严格执行保护知识产权法的态度,会对医疗领域的侵权行为严惩不贷。

李碧菁女士 (Roberta Lipson)是第一个在中国设立外资医院的知名人士,其创立的和睦家/United Family商标和Logo于1996年第一个注册并在中国广泛使用、宣传和推广,已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然而,2014年7月,“威宁和睦家医院”成立,其网站、医院指示牌、门牌、楼道、宣传资料的突出位置使用了与和睦家医疗相同商品/近似商标、甚至擅自使用李碧箐女士的照片及前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出席和睦家活动的照片。其行为侵犯了和睦家医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做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图为“威宁和睦家医院”大门和宣传材料,多处明确显示和睦家医疗Logo)


(图为“威宁和睦家医院”擅自使用和睦家医疗高层管理人员参加活动照片)

就“威宁和睦家医院”严重侵犯和睦家注册商标及冒用品牌行为,和睦家于2014年10月向贵州省工商局提交了正式投诉函。贵州省工商局及威宁当地工商局随即对该侵权行为进行了彻底调查,证明贵州“威宁和睦家医院”侵权行为属实,并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下发后,由工商部门人员监督“威宁和睦家医院”清除所有侵权痕迹,包括但不限于撤除带有和睦家标识的广告牌、员工制服、销毁广告印刷物品及停止其它所有不正当的宣传。对于“威宁和睦家医院”的名称问题,执法人员表示:“此次处罚决定并不是这起侵权案件的终结,阻止其继续假冒和睦家商标和虚假宣传只是执法第一步,下一步我们会视情况要求其更改医院名称”。和睦家绝不容忍其他任何医院使用其注册名“United Family Healthcare”与“和睦家”,也必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来捍卫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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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寨,医院,部门,贵州省工商局,医疗,权益,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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