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吧医闹!看医院如何在暴力伤医事件中完胜

201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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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晓鹏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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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想要在与医闹过招的时候占据主动权,离不开强硬的领导、对医院力挺的上级、以及主导舆论战场的策略等。

去年,深圳市儿童医院相继发生两起暴力伤医事件。此后,该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认识到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流程和应对方案,才能切实保护医院的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医院首先制定了《医务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人身伤害处理流程》,(见附图)由医务科下发给各个科室,让每一个医护人员熟知此流程,并且向广大职工建议,如果医务人员在工作时受到暴力侵害,医院不希望员工与施暴者和解,医院会全力支持医务人员维权,医院会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帮助,但医院也尊重医务人员自己的选择。同时检查梳理了所有监控视频头,在许多容易发生伤医事件的地方增加了摄像头,便于取证。使得高清摄像头遍布我院,并且在以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中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

以下是深圳儿童医院针对今年发生的一起伤医的处置过程,供大家参考。

事件经过

2014年2月2日大年初三晚上晚7点左右,一对夫妇带着发热的1岁孩子到我院急诊复诊。孩子化验结果是病毒感染,初诊医生为患儿开了口服药,但家长没等到孩子好转就来复诊。当值的医生曾祥士表示,当时跟患儿家长解释,病毒感染周期大概为一周,发热大概持续三天左右,并嘱咐继续观察、吃药。可是家长却不能理解自己,认为是对小孩不负责任。根据监控录像显示,患儿父亲将处方单甩到曾医生脸上,并用拳头击打医生面部。

事发当晚和次日凌晨医务科副科长麻晓鹏通过新浪微博和微信连发两帖,请求社会关注医生被打事件。帖子发出后,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不过,警方对打人家长的处理问题上采取了只拘留三日的处罚,引起医院员工的强烈不满。医院相关负责人与辖区派出所反复交涉,认为打人者伤害的不只是医生,其实他的行为已经危及了其他就诊患儿的生命安全,袭扰医务工作者性质严重,是以危险行为威胁公众安全,不能和其它场所同类案件、同样伤情采取同等执法,因为它危害了公共安全,对待此类伤医事件理应严惩,以儆效尤。

但多次交涉后,警方都是以被打医生属于轻微伤,只能拘留三日为由不再做进一步处理。

在交涉现场,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均表示要坚持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态度,认为伤医者应该主动道歉,并直指行拘打人者3天处罚力度太轻,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福田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马鸿雁介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肇事者可判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对肇事者处以了3天行政拘留的处罚,也是出于维护社会和谐的共同目的,考虑肇事者孩子患病情况需要父亲照顾的因素”。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全网上一片声讨。许多医界网络大V纷纷发帖质疑这位深圳公安马处长的言论。

事件的持续发酵引起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3月2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将暴力袭医人员和职业医闹列为打击重点,并着力在医院警务室建设、医疗纠纷调解室建设和医疗责任险推进上发力,努力形成“平安医院”的长效机制。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打击“医闹”,严惩暴力伤医事件的处罚力度达到了深圳历史上的空前高度。

反思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除了科学的处置流程外,处理伤医事件,最需要医院领导和卫生主管部门强硬态度,否则医院很难在伤医事件上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在舆论上占据主导,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力量,对伤害医生者进行声讨,给执法部门人员施加压力,才能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发生。

如果通过此次发生在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伤医事件能够加强政府对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的打击力度,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立法,这也是全国医疗系统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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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伤医,暴力,医闹,医务人员,肇事者,医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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