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话多年 官方探讨老人长期护理险制度可行性

2014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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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宣娇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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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形势迫切需要中国在老人养老护理方面做出适应性的政策安排。

2011年,中国提出在部分省市试点老人长期护理险。然而,直到2014年,老人长期护理险制度建设可行性还处于探讨阶段。

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4月14日透露,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近日召开了健康老龄化专家研讨会,探讨了中国建设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指出,随着中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老年人对疾病预防与保健、疾病诊治与康复、长期照护与临终关怀等健康服务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对中国的健康支持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在此方面做出适应性的政策安排,以满足新形势下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健康界了解到,“研究探索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是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卫生计生老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这五项工作内容包括:

第一,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第二,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设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并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第三,逐步扩大新农合制度保障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请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第四,研究制订老年人家庭保健和照护工作指南,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第五,研究探索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扶助政策体系等。

喊话多年 “老人长期护理险”探索

老人长期护理保险于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随后进入法、德、英、爱尔兰等欧洲国家和南非地区,日本于2000年将长期护理保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引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要求40岁以上的人都要参加新的长期护理方案。

事实上,要求中国建立老人长期护理险的呼声已经喊了很多年,提出这一需求是基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2011年9月17日出台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

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之前,中国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座谈会,会议透露,“十二五”期间,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将在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以统筹解决养老护理费用。

据报道,2012年北京市老龄办主任李建国表示,2012年北京将探索建立老人长期护理险,或将有商业险、社会基本保险两种选择方案。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张凡去年曾表示,上海将借鉴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酝酿推出老人长期护理保险,解决人口高龄化带来的长期护理问题。

2014年4月8日召开的山东省社会保障工作会明确,山东省选取潍坊市、日照市、东营市三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

山东青岛长期护理险模式

事实上,山东青岛市是试点长期护理险的城市之一。从2006年起,青岛市就开始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护理机构,开展了老年医疗护理试点。2011年,青岛又依托二三级医院开展了医疗专护试点。

在总结多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12年7月起,青岛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对于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身体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常年卧床,失能和半失能的参保人,其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疗照料的相关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给予相应补偿。

青岛建立了三种医疗护理方式,以满足参保人的不同医疗护理需求:入住二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以下简称“专护”);入住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以下简称“老护”);三是居家接受医疗护理(以下简称“家护”)。

据了解,青岛市享受医疗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平均年龄达到78岁。新制度实施一年多来,青岛全市已有近1.6万名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享受到了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基金支出1.44亿元;享受“老护”、“家护”待遇的人员,个人负担比例平均为8.9%,大大低于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

观点:长期护理险需政府托底

除了政府部门的关注,国内不少学者也对老人长期护理险进行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钧强调,长期护理保险一定要与财政补贴结合起来,中国大多数老人都是属于中低收入阶层,没有财政托底,长期护理的费用仍是难以承担的。

唐钧曾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自1992年以来,他主要关注中国城市居民的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制度,关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政策体系。

他建议,可以建立个人账户式的护理保险制度,并与政府补贴制度相结合。当老人需要长期护理而自己没有支付能力或支付能力不足时,先由护理保险制度来支付服务费用的不足部分。当护理保险账户中的资金支付殆尽后,再由政府补贴进行托底型的保障。

“德国、日本等国家的长期护理险经验是被国内专家提及较多的。”唐钧指出,需要强调的是,“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护理保险,是一种由政府财政补贴托底的社会保险,但不是单纯以保险精算为基础的商业保险。”

在今年两会期间,长期护理险是代表委员关注的议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以税收优惠支持长期护理险。孙洁表示,中国可以先从城镇职工群体开始试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相关链接】

■德国:实施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但其社会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的护理服务,公共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保的第五个支柱,90%的德国人得到了这种保障。

■美国:健康保障计划和新加坡的乐龄健保计划由国家发起,目前共有60多万人签署了老年护理保险合同,最近几年该保险的年增长率达到15%-20%。

■日本:2000年出台了《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正式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这一体系的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50%来源于民众所缴纳的保险费,另外的50%则来源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上述内容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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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护理险,官方,老人,护理保险,医疗,制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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