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拟并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据中国上海网消息,上海市政府于3月24日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该办法要求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统一、规范"的目标要求,上海市将并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会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根据《办法》,上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将由此前的新农保5档和城居保10档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2档,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同时,上海市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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