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夫:中国器官移植进入立法阶段
“全国器官移植已经进入到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中国将走上摆脱依赖死囚器官的历史阶段!”2014年3月4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中国将出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目前已经进入立法程序。
黄洁夫透露,目前我国并无专门的器官移植法律,只有一部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规范器官移植的《条例》,现在国家正准备对《条例》进行修订,叫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正进入立法程序。
关于人体器官移植中的人道主义救助标准问题,黄洁夫说:“生命是无价的,对于困难家庭,可以进行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方法有很多种,不一定要有一个标准。”
他还表示,人体器官捐献,今后除了原卫生部以及红十字会参与外,还会引入新的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参与器官捐献的动员工作。
黄洁夫也介绍了目前器官移植情况:从2013年到2014年3月2日,全国有1570例器官捐献,近5000位病人因此受益。目前诸如广东、北京等地,一共有38家器官移植中心,已停止用死囚器官。
黄洁夫表示,世卫组织评价中国的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时认为,中国为亚洲国家的相关工作创建了一个样本。“但还只是刚刚起步,还是个新生婴儿,希望大家一起帮助这个婴儿长大、长好!”
黄洁夫透露,在其任职原卫生部期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他个人希望器官移植可以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因为这是涉及生死的大事,他希望全社会都动员起来,让有需要的病人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去获救的机会。
资料来源《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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