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至2012年奥巴马的医改崎岖路

2012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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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洋华 (整理)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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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7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开始正式讨论医改方案。2012年7月11日,美国国会众议院11日以244票对185票的投票结果通过议案,取消总统奥巴马在2010年签署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

2009年

1月20日,奥巴马宣誓就职美国总统,医疗改革成施政重点。

3月5日,奥巴马举行医疗改革会议,发誓年内启动全面改革医保体系计划。

6月17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开始正式讨论医改方案。

7月8日,美国政府与美国各医院代表就医改达成重要协议。根据协议,医院将在未来数年放弃总额为1550亿美元的政府拨款和补贴,以充抵医改方案部分开支。

9月9日,奥巴马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阐述医改目标:给已有保险者提供更好保障;给没有保险者提供可行选择;缓解医保给家庭、企业和政府带来的开支增长。

10月13日,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通过一个医改法案。这是国会5个版本法案中立场较为折中的一个,基本符合奥巴马设立的医改原则。

10月29日,众议院民主党(多数党)推出统一版本的医改案,包括备受争议的设立公共保险机构内容。

11月7日,众议院以220票赞成、215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医改案。

11月30日,参议院正式就医改法案展开辩论。

12月24日,参议院投票通过全面医疗改革法案。为得到民主党议员一致认同,法案删除国营医保内容。

2010年

1月19日,马萨诸塞州国会参议员特别选举中,反对医改的共和党候选人斯科特·布朗获胜。参议院民主党人失去绝对多数地位,医改案通过前景蒙上阴影。

2月22日,两院讨论法案统一文本的进程陷入僵局后,奥巴马亲自出马,以参议院版本法案为基础推出首份详细的白宫版医改提案,以挽救医改计划。

2月25日,奥巴马主持召开两党医改峰会。峰会围绕控制医疗成本、改革医疗保险市场、削减政府预算赤字、扩大医保覆盖面展开磋商,但未获共和党人让步。

3月3日,奥巴马公布经过修改的最终版本医改案,呼吁国会在未来数周内就医改法案安排表决。

3月12日和18日,为督导众议院医改案投票进程,奥巴马两度推迟访问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

3月18日,美国国会预算局公布最终版本医改案预算评估结果,为众议院周末就法案投票创造了条件。众议院民主党领袖公布最终版本医改法案,定于21日投票。

3月23日奥巴马签署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两天前,经历民主、共和两党争斗后,国会通过医改法案。

3月23日佛罗里达牵头的13个州立即指认医改法违反宪法并提起诉讼。另外13个州和代表小企业的团体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后来加入“反奥氏医改”阵营

2011年-2012年

2011年1月31日,佛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罗杰·文森裁定,医改法中强制美国人2014年起购买医疗保险的内容、即“强制医保”条款违宪。

2011年8月12日,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联邦上诉法院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这一医改法核心条款违宪。

2011年9月28日,奥巴马政府、“反奥氏医改”26州和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分别依据各自主张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2011年11月14日,最高法院宣布受理医改案,定于次年3月听取各方论据,以裁定医改部分内容是否违宪。

2012年3月26日至28日,最高法院连续三天“倾听”正反两方斗嘴。当时,5名保守派法官对医改初步持质疑态度,而4名自由派法官支持。

2012年6月28日,最高法院9名法官以5对4的表决结果裁定,“强制医保”条款符合宪法。关键一票来自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这名保守派代表人物7年前由时任共和党籍总统乔治·W·布什提名。

2012年7月9日,美国得克萨斯州州长、前共和党总统参选人佩里宣布,该州不会执行奥巴马的医改法案。

2012年7月11日,美国国会众议院11日以244票对185票的投票结果通过议案,取消总统奥巴马在2010年签署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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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崎岖路,奥巴马,医改,美国国会,医改案,众议院,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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