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第一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扩大互认范围,推进成渝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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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将健全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及质控标准,不断扩大互认范围。

方案明确了具体推进实施的时间表:
2023年6月底前绵阳、泸州等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要全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
2024年6月底前全省各地(三州除外)以市为单位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力争2024年12月底前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成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支撑系统;
2025年12月底前基于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支撑系统,实现检查检验资料的数字化存储、传输、共享及结果调阅。
方案中同时公布了第一批16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以及第一批53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关于互认规则,方案强调,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判断是否接受互认。
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检查检验门诊,由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医学检验、病理专业执业医师出诊,独立提供疾病诊断报告服务。
在保障支撑方面,强调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导致费用下降而调减当年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同时,开展内部激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专项考核奖励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探索购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职业责任险”,为医务人员提供保障。
加强成渝互动,成都市主动对接重庆市,2023年6月底前,各选取一家市属三甲综合医院开展信息化互认试点;2024年12月底前,成都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率先实现互联互通互认。
在信息化保障方面,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业务协同,流程再造,系统重塑,推动检查检验结果率先在市域内实现互通共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医疗机构依托移动端,提供检查检验报告线上查询调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