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成为湖北医药学院直属附属医院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
为湖北医药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的通知
市卫健委、湖北医药学院,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教协同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湖北医药学院“双一流”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作为湖北医药学院直属附属医院。
市太和医院对外加挂“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太和医院”牌子,市人民医院对外加挂“湖北医药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牌子。两家医院的举办单位调整为市卫健委和湖北医药学院。调整后,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经费渠道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