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将与便利店超市合作卖药了!
健康时报孔天骄
9月14日,健康时报记者从湖南省商务厅得知,湖南省宣布支持药店与便利店或超市合作卖药,省商务厅等13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以推动便利店品牌连锁化为重点,利用3-5年的时间,加快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其实,在今年多地都提到了类似措施。北京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张亚同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患者购买非处方药(OTC)更方便了,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物流以及患者可能都有积极的影响。”
湖南省商务厅官网
患者购药更方便了,一天24小时可买药
“希望药价便宜些,买药更方便些。”湖南省长沙市一位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也是很多网友的期盼,新举措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群众购药,另一方面也利好药店的发展。
“有些药店并不是24小时开门,现在各种便利店,24小时覆盖在我们身边,而且在便利店里卖药,无需额外增加租金和人力成本。”王女士开心地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张亚同表示,在生产上,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销售,确定目标人群;在物流上,可以根据患者的真实医疗需求,设置一些药柜;药品在疗效安全性上是比较可靠的,在审批的时候,要注重药品的安全性。
张亚同提到,在实施过程中也应严格要求对药品安全性的考量,根据患者的真实需求,非处方药(OTC)应有一个动态的调整,还需要不断的数据调研和支持。同时对药品的保质期、储存条件应要求更高一些。同时在疗效上不夸大药品疗效,注重真实的药物作用。
在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品牌便利店或超市合作,在店内设置专柜或在大型公共场所内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意见》还提及,对于便利店开办售药业务,要进一步简化有关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化成本。
多地放开乙类OTC的经营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处方药(OTC)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而在非处方药中又分甲类和乙类,药品标识的颜色分别为红底白字和绿底白字。其中,乙类非处方药如板蓝根颗粒、四季感冒片、阿司匹林、清凉油都属于乙类非处方药。
早在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指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健康时报记者发现,甘肃、山东、四川、北京、辽宁、江西、浙江、内蒙古等数地发布了类似的措施,放开乙类OTC的经营。
2017年7月,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在2018年11月,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中,北京市发改委明确指出,连锁便利店可以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今年3月20日,甘肃省《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支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今年9月4日,福建漳州市印发的《漳州市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试行)》指出,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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