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千亿蓝海再入一员 “税延险”你了解吗?

健康界苏浩(整理)

近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税延险业务审批中脱颖而出,成为“第四梯队”唯一入围企业。

税延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对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免税,等个人领取时,再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俗的讲,之前通过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没有任何政策扶持和优惠的。而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却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1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四批)的公示》,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其符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8〕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

(图片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至此,光大永明人寿成为第四批唯一入围的保险公司,经营税延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增至20家。

此前,银保监会已公示了19家公司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分别是首批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等12家险企,第二批的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等4家险企,第三批的建信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等3家险企。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或成为行业主要利润增长来源

老龄化进程加快及商业养老保险的迅猛发展为税延险带来机遇。为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自2018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期限暂定一年。自此,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落地。

据长城证券此前发布的研报表示,根据简单测算,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口约2800万人,假设会有60%的人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根据上海市“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和企业年金均可享受税前列支优惠,其中企业年金税前列支额为300元,个人养老保险税前列支额为700元,如果采用700元的税收优惠假设,同时考虑个人购买其他类型保险产品不受影响,则每年新增养老险保费约1410亿元,占2016年寿险行业保费的6.5%,而在比较乐观的情景下,则能来1650亿保费增量,即使在较悲观的情景下,仍然能带来1180亿左右的保费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再考虑人均收入增长、个税改革带来税基增加和居民养老消费态度转变等重要的影响因素,个税递延将有望为行业带来超过2000亿元的保费增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参与机制开放、激励机制有效、运行机制灵活等优势,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金体系中的作用,在我国高储蓄率的国情下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业务资质严苛,“稳健”最重要

税延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养老保险,经营的是老百姓退休后的“养老钱”甚至是“养命钱”,试点政策要求保险产品设计要符合“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原则,满足参保人员对养老账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考验的是保险公司资本、投资、精算、信息技术等综合经营实力。

正是因此,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经营税延养老保险的资质提出了严格要求,涉及资本实力、偿付能力、精算能力、投资能力、经营经验、治理结构、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合规经营等多个方面,而所有的要求其实最终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即“稳健”

尽管税延养老保险尚处在发展初期,但业内人士仍表示看好后市,对长期市场规模以及给权益市场带来的增量资金有着较高的预期。方正证券的研报指出,税延养老保险将成为未来稳定增长的保费和价值来源,长期来看将为保险行业带来千亿级市场。

(文章综编自北京商报、中国网、证券日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