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套保酿丑闻 珠海人社局重申个人账户不得套现

珠江晚报卢展晴

近日,“深圳医院社保套现”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有媒体报道“深圳三甲医院医生涉嫌医保卡套现,伪造病历”事件,其中涉及多名三甲医院医生。据深圳卫计委通报,3名涉嫌医保套现的医生已分别被所在医院暂停处方权,并停职配合调查。

针对该套现事件,珠海市人社局及时反应,日前正式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医疗服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近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于不少市民对社保套现违规情况认识不足的问题,市人社局昨再次向市民强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得套现。

据人社部在4月25日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近期有媒体报道,深圳一些公立三甲医院医生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进行社保卡套现。获悉相关情况以后,广东省和深圳人社部门已经及时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该情况,珠海市人社局及时反应,立即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医疗服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宣布将于近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开展专项检查。

与此同时,市人社局再次提醒市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基金,并按规定定向用于参保人及其相关人员(主要为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医疗消费。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服务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不得扩大支付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套现。如有单位或个人套取个人账户基金的,将根据《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罚款;违反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予以解除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原文标题:珠海人社局重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得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