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医二院:副院长兼心血管病专家唐疾飞受贿落马

浙江法院新闻网

1月6日,由浙江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原副院长唐疾飞受贿一案在永嘉县法院公开审理。新年伊始,这位心血管方面的权威专家却在接受法律的审判。

唐疾飞,男,温州市鹿城区人,1962年出生,汉族,1986年研究生毕业于温州医学院(现为温州医科大学),毕业至今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2007年至今担任该院副院长。案发前,他还曾担任浙江省医学会心血管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医学会心血管委员会副主任。

起诉书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唐疾飞在担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分管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中给予医疗设备供应商杨某、王某、潘某等人关照,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4万元、欧元6000元。

唐疾飞的落马源于在医疗设备采购环节收受贿赂。作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分管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唐疾飞有极大的话语权。

为了贿赂唐疾飞,不少医疗设备供应商也是煞费苦心。温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得知唐有个在欧洲留学的女儿,2015年正月里送了3000欧元给唐。

另一医疗设备供应商潘某得知唐将去欧洲看望女儿,赶紧叫公司内勤准备了5万元人民币现金送到唐的家里,说这些是给他去欧洲看望女儿的费用。

整个庭审过程中,唐疾飞态度平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认罪悔罪之外,他也表示,希望自己这个反面教材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公诉机关认为,唐疾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文标题:温医二院副院长难过采购关 心血管病专家接受法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