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听则明 | 聊城“假药”教会了我们什么?
健康界2019-03-06
聊城“主任医师卖假药”事件在网上掀起一阵又一阵的巨浪,医疗界一片哀鸿。的确,患者家属反咬一口的做法让人不耻,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让人伤心。这无疑又一次伤害了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医务人员的心。
作为医疗自媒体,彦子哥却一直没有发声,倒不是因为胆子小怕得罪人,而是因为我一贯的观点:法律的事留给法学的专业人士去办,有些“想当然”,有些“情怀”,在专业人士看来,就是一个笑话。
对陈主任的处罚,让所有医生心惊胆颤,因为陈主任并非为了私利,恰恰相反的是,陈主任是为患者着想。 这种医生,是应该被敬重的,然而却被处罚了! 在情感上,医生们是接受不了的。(回想我并不算长的行医生涯,也常常建议患者去某某药店买药,因为医院偏偏就是没有这种药,而药店偏偏就是有卖的,如今回想起来,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好在我的段位比较低,所建议的药品,还都是我国政府批准销售的药品。)
然而法律法规是无情的,从法律层面上讲,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
想骂人是不是?我建议您先稳住,看一看专业律师从法律层面对事件的分析。
聊城“假药”案,医生到底有没有罪?
如果您连这几条法律条款都没有耐心读完,就忙着骂天骂地,那只能证明您是个喷子。
陈主任的行为是出于好心,其初衷是善良的,他为病人着想的举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我们这些年轻医生。然而他却因为不懂相关的法律条文而违规, 我想,处罚他的有关部门,心头也是痛的。 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好心办坏事,就“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我想每位医务人员手上都有一本《核心医疗制度》,无论封面有何不同,里面的内容都是大同小异。里面 每一条看似繁琐冰冷的条款后面,都是一部部血泪史。 陈主任今天的伤痛,也必将记入这本小册子,警示后来人。
我们常常用“农夫与蛇的故事”来唾弃蛇的忘恩负义,来悲哀“好人被反咬一口”。如果换个角度思考,蛇本身就是会咬人的冷血动物,它是要冬眠的。而农夫却以为它是冻僵了,于是给蛇“复温”,然后蛇就以为冬眠结束了,然后就咬了农夫。农夫善良的心受到重创,发誓不再救助其他动物了。然而有没有想过,农夫正是因为不懂“蛇会咬人,蛇会冬眠”这个自然规律,而导致的伤害呢?
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建立,就是为了避免受到那些可以避免的伤害,而且这些条款都是曾经很多次伤害的总结。在马路上,如果我们都遵守交通规则,就会避免大部分的交通事故。在医疗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告诉我们,最靠不住的似乎是充满温度的人情,而那些看似冰冷无情的条条框框反而是保护医患双方的安全措施。
所以当患方向医方提一些非常规的要求,甚至恳求的时候,患方同时在要求医方承担违规的风险;而医方在答应这些恳求的时候,在收获人情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这时,患方需要明白的是:你是否重要到对方为你承担风险?你用什么去补偿了吗?(这里绝对不是暗示送红包哈!)医方需要明白:对方是否真的可靠?考虑到提这类要求的大多都是亲戚、朋友、熟人、VIP、可怜的人群,抉择起来确实很难。
开车越久的司机胆子越小,越遵守交通规则;老医生会告诉后来者:医学是如何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对医生而言,不但要遵守生命科学的自然规则,还要遵守医疗活动的社会规则,一个是薄冰、一个是深渊。
所以,也借此向广大的亲朋好友、熟人VIP、有着不幸遭遇的病人们表个态:凡有所需,我必竭尽全力来帮助你,但如果你非要把我置于高风险的处境,那就是你的不仁了。
“假药”事件还在不断地发酵下去,据新近的消息,当初陈主任只是建议患者去购买“假药”,然而并没有货源、也没有赚取任何费用。在患者家属的苦苦哀求下,另外一个病人把自己的药转让给了她。如今,转让药品的人被刑事拘留了……
所以,在这个事件里,被蛇咬的不仅仅是农夫。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玉清女士(本案患者的女儿)如今已经改变策略,不从“卖假药”入手,而要从用药规范上入手,发誓要“告倒”陈主任。目标是取消陈主任的医师资格。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是要摧毁陈主任赖以生存的工作啊!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事件升级到这个地步?
更狗血的是,王玉清女士本人就是医生。
深深地为这个社会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