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发贴称“鸿毛药酒是毒药”遭逮捕 有钱也不能太任性

健康界2018-04-16

作者| 李青 天津市泰达医院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广州市医生谭秦东因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鸿毛药酒是毒药”,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便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其逮捕!

该帖中,谭秦东撰写的内容分三部分,开头: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人到老年,心脏和血管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共88字);正文: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项目就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共132字);结尾: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礼物。最后,该文注明“部分内容转自西茜医生”。

我斗胆的问一问,谭医生是如何损害商品声誉的?

我国《刑法》第221条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作如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斗胆的再问一问,秦医生的哪句话是虚伪事实?药酒厂有什么证据、用什么认定秦医生的话是虚伪事实?如果一个医生根据自己的知识对某个药品的疗效或者安全性提出质疑便是犯罪的话,那以后是不是无论什么样的伪劣药品医生们也不能提出意见而任由那些黑心药厂为所欲为了呢?

药酒厂家声称“67种药材能治47种疾病”,请问是哪47种疾病,有什么临床依据?实验结果能不能被重复?敢不敢拿出来晒一晒?没有依据的宣传算不算虚假宣传?药品虚假宣传带来的后果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春节期间,某皮被卫计委网站披露没有什么疗效,资本不知道甩出你药酒厂几条街的生产厂家也只是迫使该消息删除了事。时隔几个月,你药酒厂如法炮制而且变本加厉,动用警方千里迢迢去抓捕不同意见者,这也太没牙了吧?有钱是个好事,发展当地经济也是个好事,但人民的健康与安全更重要,有钱也不能太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