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国家医疗管理的几点体会

2020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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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路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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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体会1:自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至2020年3月21日,共发布了约108个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方案、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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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会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试行第二版、试行第三版、试行第四版和试行第五版,并根据命名规则的变化,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六版和试行第七版,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保证了全国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同质化、合理化的治疗水平。27931585883938017

       体会3: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等,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和第三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第五版和第六版。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各地开展防控工作提供的规范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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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会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大力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特别是对发热患者的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推动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及时的健康评估和专业指导,精准指导患者有序就诊,有效缓解医院救治压力,减少人员集聚,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0-2-7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2020-3-2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2020-3-4陕西省卫健委公布已批准上线开展互联网诊疗的18家医院名单。让互联网+医疗打通了互联网医疗+医保的快速推进。5209158588402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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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互联网,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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