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器械
▍编辑:米克
这些情况可以摘口罩
3月18日,据国务院官网消息,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在不同场景下戴口罩的要求有了变化。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等情况下,防护建议是:不戴口罩。
3月16日,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16日印发《低风险地区社会公众口罩使用指南》,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关要求,提出7种情形之下,公众非必须佩戴口罩。
这7种情形具体为:
1.个人独处、开车时;
2.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
3.安康码均为绿码且居家家庭成员中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4.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特殊行业、岗位除外);
5.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6.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
7.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针对中小学开学时间,以及戴口罩的问题,云南省目前已有了最新的通知。
3月17日,云南省召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省教育厅厅长在会议讲话中表示,开学时间不变。16日全省学校教职工返校到岗、3月23日开始陆续错时错峰开学,是经反复研判后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省教育厅已经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在《云南省学校师生员工新冠肺炎健康风险判定标准》中提到,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只有低风险的师生员工才能正常入校上课。
各地各校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口罩、消毒剂、红外线额温枪等必要的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合理测算需求,避免过度储备,除紧急情况和必须佩戴口罩的工种,原则上不要求师生在校园内戴口罩。
这9种情况仍需佩戴
今日发布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中指出,不同情景之下,口罩的要求仍然有所不同。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5.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7.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8.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9.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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