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首次用药目录谈判准入结果即将揭晓

2017
06/23

+
分享
评论
中国医疗保险
A-
A+
我国首次国家医保用药目录谈判准入,一步步渐行渐近,其结果即将产生。更重要的,是本次国家谈判准入将对未来的医保用药目录准入机制起到指引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以下简称医保)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医疗费用,尤其是发生在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是需要通过医保给付的。对于医药厂商而言,其产品能否进入医保目录、能否获得医保报销,是性命攸关的事情。因此,每次我国医保打开用药目录调整窗口的时候,都是医药厂商挥戈而向、尽力争夺的时候,千军万马涌向那道关卡,蔚为壮观。

我国医保用药目录调整的基本机制,是费用可控和临床需要。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通常是价格和费用可接受、且临床意见提示有明确需求者。那些单价较高的药品,例如肿瘤靶向用药或某些罕见病用药,则往往被挡在医保之外,只能由患者自付费用。从社会公平角度看,这显然存有争议,因此医保管理者也在积极探索将临床需求明确的贵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的机制。政策探索的结果,是在2016-17年医保用药目录调整时,提出了对部分贵重药品进行谈判准入的方法。

具体而言,在医保目录调整的主要部分已经完成后,国家医保通过专家咨询、精选了一些价格昂贵但临床需求强烈的药品,开展谈判。一开始,医保选中的药品是45种,但考虑到既往地方医保谈判试点和前不久国家卫计委价格谈判中曾出现的厂商兴趣不足或中途退出等囧事,于是采用了“邀请制”、向厂商发出谈判准入的邀请函,以观厂商反应。由于医保市场的重要性,绝大部分厂商都欣然接受,但也有一家拒绝了邀约。拒绝的背后,当然有厂商复杂的权衡和考虑,但如果人家在自费市场上也活得不错、加入医保后肯定面临降价且市场份额未见得有明显增加,这样的选择也合情合理。

接受了谈判邀约的厂商和医保管理部门由此都开始了紧张繁杂的谈判准备工作。用药目录准入谈判,意味着医保和厂商将基于产品特点,对准入的价格和使用范围进行协商。由于是国家医保的首次谈判准入,双方对应该提交哪些资料、格式和标准如何,均不甚明了。

5月下旬,医保向厂商发出了正式的提交资料函,信函中指明了厂商所需提交的资料内容,其中必选内容包括厂家及产品的各种资质文件、产品的价格信息(国内各地招标价;如进口品,其他国家的零售价和医保价;医保谈判意向价)、产品的使用情况(既往各地销量;慈善赠药项目;预测医保用量)、主要参照药品;可选内容则包括产品的临床研究、经济学评估、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从医保要求的资料看,其最关注的是价格和用量,即药品进入医保后的费用是否可控,而对于评估创新药品常见的临床价值和经济学评价,则是采取了让企业自选的方式。

对于厂商而言,在提交资料准备过程中,最大的压力显然是来自“医保谈判意向价格”。基于经济学原理,谈判协商中,先出价者往往会落入不利局面,例如:在招聘过程中,招聘者和应聘者都不太愿意先报出期望的工资水平,因为那样会对自己不利。但在医保谈判中,厂商显然没有选择,只能先行提供谈判意向价格,这让厂商们费尽思量:报低了怕吃亏,报高了怕失去机会。不同的厂商、不同的产品显然会有不同的策略,最终有些厂商选择高报价以试探医保的态度、有些厂商选择了低报价以表明诚意,其中的策略和谋划无比丰富,如果能写出来必然是非常经典的中国商业案例。

医保在接到厂商提交材料后,经专家审阅和建议后,给厂商出具了反馈意见函。信函中对产品的名称、规格、适应症、当前价格水平等信息进行了确认和规范,并对与厂商进行谈判的主要依据进行了阐述。后者是让厂商神经紧张的部分,因为其中阐述了医保对该产品的临床用途、参照药品、临床地位、使用范围、其他地区医保经验等的理解,这事实上体现了医保对产品的定位,将决定其谈判定价和使用范围限制。

不少厂商在提交资料中精心构建的产品故事都遭到了沉重打击。医保在信函中还向厂商说明了正式谈判的流程。基于该流程,医保与厂商在6月中旬开展了正式谈判,对厂商产品进入医保的支付标准、使用范围等进行了沟通。据悉,某些产品在正式谈判中获得了医保和厂商的共识,有些还存在争议,正式结果将在6月底之前颁布。

我国首次国家医保用药目录谈判准入,一步步渐行渐近,其结果即将产生。参与谈判的药品有国内产品也有国外产品,有中药、化学药、也有生物制药,谈判的结果将对相关厂商和产品的市场前景产生重大的影响,在证劵市场也早已掀起了涟漪。但更重要的,是本次国家谈判准入将对未来的医保用药目录准入机制起到指引作用。随着支付标准、动态调整等医保政策的实施,未来的医保准入很可能采用仿制药参照支付标准、创新药进行谈判准入的机制。而首次谈判机制的经验和影响,显然会对未来的谈判准入产生深远影响。医药卫生领域对此次医保谈判的关注,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了。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医保,目录,首次,厂商,谈判,药品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