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的四部改革“重头戏”| 2018医改考(三)
时间跳转至2018年5月31日,北京市西城区南营房中街,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下称国家医保局)揭牌。同日,该局领导班子亮相:胡静林任局长,施子海、陈金甫、李滔任副局长。
至今成立仅7个月的国家医保局,2018年的改革步伐紧迫而稳健,并激起业内阵阵涟漪。
动作一:助推抗癌药降价
2018年7月5日,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
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访,扭转神油店老板程勇的人生,也激起剧外公众对抗癌药的热议。与剧中一场救赎同时展开的是剧外一场谈判。谈判组织方是国家医保局,内容围绕降低更多抗癌药品的价格,并尽快进入医保目录。
实际上,国家向来重视“抗癌药降价”这一民生话题。
2018年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进口抗癌药仅降到‘零关税’还不够,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层层压减进口抗癌药品价格。”李克强强调。两个多月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他再次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
挂牌不到1个月的国家医保局接到任务,迅速展开方案设计。
就在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到国家医保局调研的第2天,也就是2018年7月11日,国家医保局委托相关学协会召开部分企业沟通会,其医疗组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相关工作,并提出聚焦肿瘤治疗、体现药品创新价值、平衡医保企业患者多方利益等要求。
2018年8月3日,国家医保局公布谈判准备工作进展:已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结果如预期。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价格,将明显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费用负担。
国家层面带头行动,各地紧随其后。
截至目前,已有福建、浙江、四川等28地政府发文,陆续执行国家谈判结果。相比2015-2017年的抗癌药降价落地,着实提速不少。
动作二:探索带量采购
2018年7月31日-8月1日,胡静林赴上海调研,实地考察上海市医保中心、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等单位,了解药品招标采购、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情况。他强调,当前要精心组织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通过带量采购推动药品价格下降……
事实上,国家医保局的机构职责包括主导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目录等市场准入;将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直接决定药价;拥有从源头控制费用的权利,对于此前用量大的药品、辅助用药将有直接的控制权等。
国家医保局接手药品招标采购,一方面体现了“谁付费、谁操盘”;另一方面也是在现实医保资金池的水平下,兼顾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情况,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分层次合理补偿,实现相关利益最大化。
2018年12月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示“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同日,国务院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启动部署会,确认拟中选结果,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标志着带量采购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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